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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正确处理与所聘请的法律顾问之间的工作关系?
    作者:  摘自: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追债律师 发布时间:2007-5-13 阅读:1371


      一般说来,委托人与所聘请的法律顾问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问题,应当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于影响委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向委托人阐明利弊得失后由委托人自行决定。
      委托人也应当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主要包括:向法律顾问陈述全面、真实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按照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的约定向法律顾问提供办案费用和便利条件等等。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委托人和法律顾问的目的是一致的。在法律问题上,委托人应当多考虑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利弊得失和利益取舍方面,法律顾问应当尊重委托人的意愿。只有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应当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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