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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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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追债律师
发布时间:2007-5-13 阅读:1513次 |
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法律顾问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主要好处是:(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2)有利于法律顾问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3)经过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4)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法律顾问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目前,我国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在企业内部设立专职企业法律顾问的。其优点是专职企业法律顾问属于企业员工编制,易管理,对企业忠忠诚度较高,有利于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同时可以展开连续性法律顾问工作,并介入公司管理,在法律事务的事前预防和风险控制上有突出优势,代理诉讼时相对社会律师,企业支付的费用较低。但相对社会律师而言,有的企业法律顾问在诉讼经验上略有欠缺。我国现在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尤其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求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须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 第二种方式是聘请在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服务所执业和律师、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职业法律服务者,因此,在诉讼经验上较强。但相对企业法律顾问而言,成本较高,由于服务于多个主体,对某一企业关注的时间相对较少,对企业经营管理不熟悉。 第三种方式是混合方式,即内设专职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综合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和外部律师的优点,形成互补。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聘请法律顾问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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